新闻
衣
食
住
行
视频
社区
广电概况
|
市电视台
|
广播电台
|
市广电报
|
广电动态
|
广电政务
|
政策法规
|
数字电视
|
互动交流
|
广电社区
新闻中心
|
时尚生活
|
声屏在线
|
影像六安
|
创业致富
|
文化教育
|
体育在线
|
健康保健
|
栏目互动
|
主 持 人
首页
>>
六安广电局
>>
政策法规
>> 正文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编辑:】 【访问数:
】【发布时间:07-05-22 10:36:40】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15号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经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OO三年二月十日起施行。
局长:徐光春
二OO三年一月七日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秩序,加强信息网络传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中开办各种视听节目栏目,播放(含点播)影视作品和视音频新闻,转播、直播广播电视节目及以视听节目形式转播、直播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类活动。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广播电视舆覆盖网中开办广播电视频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范,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网络,是指通过无线或有线链路相联接,采用卫星、微波、光纤、同轴电缆、双绞线等具体物理形态,架构在互联网或其它软件平台基础上,用于信息传输的传播系统。
本办法所称的视听节目,是指在表现形式上类同于广播电视节目或电影片,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节目。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是指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信息网络,将视听节目登载在网络上或者通过网络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在线收看或下载收看的活动,包括流媒体播放、互联网组播、数据广播、IP广播和点播等。
本办法所称的视听节目的网络传播者,是指组织、编排视听节目并将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网络经营者,是指提供信息网络硬软件平台及其它技术支持的机构。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发展规划,确定视听节目网络传播者的总量、布局和结构。
原则上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局只可有一家下属单位从事视听节目网络传播做业务。中国广播影视集团下属及控股、参股的企事业单位(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外),只可有一家单位从事视听节目网络传播业务。
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定的全国视听节目网络传播发展规划,确定本辖区内视听节目网络传播发展规划,负责对本辖区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视听节目的网络传播业务实行许可管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必须持有《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第六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视听节目按以下四个类别实行分类管理:1、新闻类;2、影视剧类;3、娱乐类,包括音乐、戏曲、体育、综艺等;4、专业类,包括科技、教育、医疗、财经、气象、军事、法制等。
第七条 开办视听节目网络传播业务,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
(二)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及场所;
(三)拥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四)拥有必要的专业人员;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
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不同类别的视听节目,还应当具备相应的申办条件。
第八条 开办新闻类视听节目的网络传播业务,除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具有网上发布新闻的资格;
(二)已取得从事娱乐类或专业类节目网络传播业务《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年以上的机构,或依法设立3年以上的新闻机构。
第九条 开办影视剧类视听节目的
9
7
3
1
2
3
4
8
:
友情链接
新 浪
TOM
雅虎中国
GOOGLE搜索
中国广播网
阿里巴巴
21CN
安徽教育
中华英才网
搜 狐
百度搜索
凤 凰 网
中央电视台
千龙新闻网
世纪前线
搜 房
慧 聪 网
华军软件园
网 易
微软中国
人 民 网
六安新闻网
猫扑大杂烩
瑞星杀毒
IT 世界
百 合 网
携程旅行网
腾讯QQ
Hotmail
深圳之窗
中国教育网
中国经济网
联合早报
中 国 人
中国移动
太平洋电脑网
CCTV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石家庄
|
秦皇岛
|
山西
|
太原
|
内蒙古
|
辽宁
|
沈阳
|
大连
|
吉林
|
长春
|
黑龙江
|
更多
>>
六安广电介绍
|
人才招聘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回顾旧站
六安广播电视局 版权所有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BY 六安声屏网
地址:安徽六安市梅山南路广电中心 邮政编码:237003 联系电话:0564-3996300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ICP备05001198号 感谢六安电信提供带宽支持